唐山市把“四查”机制做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见效、责任落实、风险防范的有效抓手,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安全生产巡查。年初,市安委办印发唐山市2022年安全生产巡查方案,从7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对19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巡查延伸至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县(市、区)巡查时间3-5天,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问询、座谈交流、现场检查、整改培训等方式进行。目前,巡查县(市、区)6个,发现问题隐患468项,整改率达98.6%。二是包联督导检查。市安委会成立了14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包联1-2个县(市、区),每周进行一次实地督导。目前,检查企业2668家、县区直部门79个、乡镇(街道)33个,排查整治问题隐患3755项,整改率100%。三是行政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4个管理处室和5个监察处室,每天按计划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成立相应执法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实施持续不间断执法检查。1-7月份,全市累计出动检查组7355个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2万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9万项,行政处罚1580万元。四是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26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照全面自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回头看”检查、巩固提升五个步骤进行,政府、部门、企业各有各的任务,各有各的检查重点,全面覆盖无死角。目前,排查企业1.3万家次,排查问题隐患1.8万项,行政处罚642万元,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查处一企,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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