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
现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19﹞2号)要求,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
结合市局“三定方案”和执法依据,不断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在市局“权力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和“罚没清单”修订完成后,参照省厅“抽查事项清单”,修订“抽查事项清单”,重新制定抽查工作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抽查工作。根据市局执法权限和范围,认真摸清监管执法对象底数,及时调整我局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局内部机构调整完毕人员到位后,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4月中旬)
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依据各处(室)监管执法职责,结合监管执法重点、行业领域特点等,本着比例适当、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市局2019年度抽查计划,协调各行业领域执法处(室),于3月中旬前完成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矿山安全监管处、危化品安全监管处、工商贸安全监管处(冶金建材)、工商贸安全监管处(机械等五行业)、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监察三处、监察四处、监察五处,完成时限:3月中旬)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随机抽查结束后,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规定,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按时限要求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责任单位:矿山安全监管处、危化品安全监管处、工商贸安全监管处(冶金建材)、工商贸安全监管处(机械等五行业)、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监察三处、监察四处、监察五处,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处(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计划。各相关处(室)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相关处(室)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于每月19日前上报月报表,4月3日、6月27日、9月30日、12月19日前分别将本处(室)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随机检查企业的现场检查方案电子版报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玉党联系电话:5906681
邮箱地址:ftk958@163.com
附件:X月XXX处按年度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X月XXX处按计划按年度计划开展
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
部门名称 | 检查开始日期 | 检查事项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抽查结果公示网站及公示结果数量 | 抽查实施方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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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