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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11:28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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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唐安办〔2017〕17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冀安监管〔2016〕7号)精神,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6〕211号)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高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职业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推进,形成声势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辖区及行业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创新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着力构建全媒体、立体化、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通过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声势,不断壮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强化经费投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民众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附件:1.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方案

2.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

作考核办法

3.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

作考核细则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安全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的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切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健康发展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全媒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畅通安全生产专业报刊、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渠道,打造全媒体宣传教育格局。

(二)细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制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典型经验做法、事故案例警示、安全生产常识等专项宣传教育资料,开展安全发展观念、形势任务、安全法治、措施经验、知识技能和事故警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深化“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党政领导谈安全、安全生产燕赵行、文艺演出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户外电子屏、车载电视、车载LED电子屏等持续宣传安全生产常识、12350有奖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或安全提示。各级安监部门要联合工会、团委、妇联、行业协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

(四)深化安全文化创建与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市、县(区)各级每年要创建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示范岗位、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景区等示范单位,引导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推进安全文化主题街、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体验馆建设,广泛传播安全文化;加大志愿者的招募力度,壮大志愿者队伍,覆盖至乡村和社区,大力推广建立志愿者小微团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推进措施

(一)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是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凝聚共识,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深入研究和宣传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阐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在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重要举措;大力宣传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把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作为长期宣传内容,制作资料、开展解读、组织宣传,逐级宣传到基层。

四是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的宣传教育。以省、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为重点,大力宣传阐释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任务、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强决心和明显成效;大力宣传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科技兴安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等系列宣传。

五是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城市公交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通过开展赠送安全书籍和用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事件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报刊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进学刊用刊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安全生产报》的政策性、权威性、指导性作用,增加订阅数量,市、县(区)党政机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安监站实现全覆盖。发挥《河北安全生产》杂志专业报刊的教科书、工具书作用,扩大报刊、杂志覆盖面,高危行业企业到班组,一般行业到车间,小微企业到单位,将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

二是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继续通过与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安全生产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及时宣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成效、新经验。各县(市)区每季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安全生产稿件不少于50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以上企业每季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安全生产稿件不少于10篇。

三是充分利用好网络媒体。办好用好各级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安全知识传播、警示教育等方面扩大受众面,增强实效性。协调本地网络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12350有奖举报电话。

四是整合运用好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各级安监局要建立安全生产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制作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内容。

(三)推进安全文化创建与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拓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范围。积极推动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将示范对象拓展到学校、医院、车站、景区、高速服务区等单位。继续开展青年、巾帼安全示范岗位、示范标兵培树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示范班组、示范岗位的创建活动,市、县两级每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班组、示范岗位400个以上。创新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县城、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乡村(社区)、安全文明之星家庭创建活动。要帮助示范创建企业逐步建立形成完善的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文化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好市、县两级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活动。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志愿者招募力度。继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加大招募力度,把乡镇安监站、乡村两委班子全部招募到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中,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每年安全生产志愿者注册人数新增不少于1万人;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将志愿者队伍发展成为宣传12350举报电话、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主力军。

三是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运用基层宣传、专家服务、公益演出三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将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各单位在“两节”、“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要自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集中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杨帆、安全护航”主题志愿服务基础上,要扎实推进“让农民工兄弟安全工作、平安回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展2000个小微团体,自发组织活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常态化。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安监、教育、文广新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宣教工作要与监管业务工作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市、县两级要以安监局为主导,建立宣传部、教育局、文广新局、工会、团委、妇联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或依托相关业务科室成立成立舆情监测小组,以市、县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为主体,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舆情监测体系,切实加强舆情监测,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做好舆情研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安监局要设置宣传教育机构或明确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科(股)室,由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要建立各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五支队伍”,安全理论专家要定期在媒体和网络上发表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的理论文章,要从当地主流媒体记者中选聘安全生产通讯员,赋予相应职责;要建立健全新闻宣传队伍激励约束机制,参照主流媒体的稿酬制度制定相关办法,对履职尽责、积极发表文章、业绩突出的理论专家、网络评论员、通讯员等及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级要制定培训计划,对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新闻媒体的应对能力,统一宣传导向,明确宣传内容;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支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五)加大经费投入。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并逐步加大投入;积极引导、融合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六)强化督导考核。市、县(区)安监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列为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宣传教育机构、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将机构队伍、资金投入、专栏开设、稿件刊发、活动组织、宣教效果等作为考核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权重,制定考核细则,分级实施考核。考核采取跟踪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季度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

附件2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三条考核内容主要有《唐山市安委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有关内容落实情况;在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安监系统网站、新媒体刊登、发表的安全生产稿件情况;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市安监局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约稿反馈情况;电视广播专题节目推送题材及配合录制情况。

第四条考核实行百分制,单项分值最低为零分。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

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含)—90分(不含)为良好;

得分60(含)—80分(不含)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考核分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在自评的基础上,逐项进行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每年7月上旬报送上半年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自评报告;1月上旬报送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并对考核项逐项说明评分依据,提供佐证资料。各级安监局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

第六条半年度考核结果经审核确认后向全市通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优秀、良好等级评定资格。

第八条各县(市)区安委办应结合实际,根据市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制定和实施本地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安监局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措施

得分

机构和队伍建设

(12分)

 

机构人员

5分

应设置宣教机构或明确负责宣教工作的部门、科(股)室,由专门人员专职负责。

未设置宣教机构或明确负责宣教工作的部门、科(股)室扣3分;未有专门人员专职负责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

 

“五支队伍”

建设

2分

应建立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五支队伍”,五支队伍均要开展相应工作。每有一支队伍未开展相应工作扣0.4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

活动记录。

 

人员培训

3分

应制定安全生产宣教人员的培训计划,逐级组织培训活动。县级对乡镇(街道)宣教人员每年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未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计划扣1分;县级年度培训活动覆盖率未达到100%扣2分。

查阅培训计划及

培训记录。

 

联席会议

2分

各县(市)区要建立以安监局为主导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

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扣1分;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扣1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

会议记录。

 

年度工作

安排(3分)

工作部署

3分

安监部门应将宣传教育列入本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未列入的扣3分。

查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挥媒体

作用

(40分)

主流媒体

2分

各地应在当地的电台、电视台、报纸设置安全生产专栏。每少设置一家扣0.5分。

查阅相关影像资料和复印件

 

稿件刊发

36分

各县(市)区每年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安全生产稿件不少于50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以上企业每年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安全生产稿件不少于10篇,达不到要求的扣20分。计分标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在市安全生产简报刊登的,每条计1分;在省局网站刊登的,每条计2分;在省安委办简报刊登的,每条计2分;被省委、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中国安全生产网站、简报、要情)采用刊登的,每条计5分,一篇信息被多次采用时,按最高分计分。约稿被采用的每条计5分;积极向市级以上专题节目推送题材及配合录制的,每次加1分;县区、部门及市属以上企业分类考核,计分时以同类别最高分换算为36分,依次排分。

根据市安监局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统计情况

 

公开曝光

1分

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应曝光而未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扣0.5分。

查阅相关资料

 

门户网站及新媒体

1分

各地应建立门户网站。未建立门户网站扣0.2分。未开设微信公众号扣0.4分;未开设政务微博扣0.4分。

实地检查

 

宣教资料

制作

(4分)

 

4分

各县局业务部门应根据行业特点,制作宣传教育资料。少于三个行业的扣2分。

查阅相关资料

 

宣教形式

(14分)

安全生产月

活动

4分

各市应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燕赵行等宣教活动,按时报送活动方案、信息和总结报告。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扣1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扣2分;未按时报送材料扣1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根据省局协调处、宣教中心统计情况

 

公益宣传

6分

利用户外电子屏、车载电视、宣传栏等社会公共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形式少于三种扣3分。

查阅相关影音资料和实地检查

 

12350有奖

举报电话

4分

12350有奖举报电话应宣传到所有村庄、城镇社区、生活小区。未覆盖的扣2分。

实地抽查

 

宣教重点

工作(27分)

安全文化建设

10分

各级应创建省、市、县三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单位),应达到市里下达的指导数量。未达到的扣10分。

根据省局统计

情况

 

志愿者工作

10分

乡镇安监站、乡村两委班子应全部招募到志愿者队伍。未全部招募的扣5分。

志愿者应在五个主题活动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少开展一次扣5分。

根据省局统计情况和查阅相关活动资料

 

安全知识竞赛

5分

各级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加人数应达到市局下达的指导人数。

未达到指导人数扣5分。

根据省局统计

情况

 

三项活动

2分

各县(市)区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教活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未开展的扣2分。

查阅相关活动

资料

 

注:1.本细则考核截止日期半年为6月30日,年度为12月31日。2.分值共计100分,各考核单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设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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