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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09:55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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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唐安监传〔2017〕5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局各相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冀安监管传〔2017〕9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按要求一并组织落实:

一、时间

集中轮训动员会和第1期视频培训在3月14日上午9:00召开,其余9期视频培训按照唐山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安排表进行。

二、会议地点

(一)市分会场。市分会场设在市安监局一楼会议室。

(二)开通视频的各县(市)区分会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迁安市、遵化市、迁西县、滦县)。

(三)未开通视频的县(市)区安监局组织到市或相对较近的县区安监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具体安排如下: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到古冶区分会场参会,滦南县、乐亭县到滦县分会场参会,丰南区到开平区分会场参会,玉田县、高新区到丰润区分会场参会,路南区、路北区、汉沽管理区、芦台开发区到市局分会场参会。

三、视频培训分工安排

市局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应的每期视频培训,教育培训处、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党委配合,具体分工为:

第一期由政策法规处负责;

第二期由煤管处负责;

第三期由监管三处负责;

第四期由应急办和事故调查处负责;

第五期由危化处负责;

第六期由冶金建材处和监管二处负责;

第七期由职业卫生处负责;

第八期由危化处负责;

第九期由监管一处负责;

第十期由应急办和事故调查处负责;

市局教育培训处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做好视频培训技术保障,机关党委负责将考勤记录记入干部年度培训档案,市局牵头处室负责相关专业培训的参训人员组织、会场秩序、讨论交流和考试阅卷工作,市局各相关牵头处室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培训内容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讨论交流和考试阅卷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有关处室和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视频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局主管负责同志要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听课。此次视频培训工作,市局由周雁军副局长负责,教育培训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相关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安监局都要安排1名局领导和专人负责,市局各相关牵头业务处室和各县(市)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也要明确1名培训联系员。

(二)认真组织。市局各相关处室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期、分类参加培训,做好培训考勤和记录,并记入干部年度培训档案,未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课,确保全员参训。另外,视频培训课程课件和试卷由总局于培训前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各地要及时下载印刷,发放至参训人员手中。

(三)及时总结。市局各相关处室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和开卷考试,试卷分别由市、县安监局相关处室组织阅卷,每期培训结束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主持人、参加人数、考试成绩、研讨交流情况、问题、意见建议等,同时报送参加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考试成绩等),县(市)区安监局向市局各业务处室报送,市局各业务处室整理后送教育培训处,教育培训处向省局人事处报送。

(四)强化监督。在每期培训举办期间,市局将通过视频监控检查各县(市)区参训情况,并选取不少于一个县(市)区分会场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将点名通报批评。

(五)加强保障。各县(市)区在会议前一天16:00与省局进行视频会议联调,会议当天8:00前开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未开通视频的县(市)区局主动与开通视频的县(市)区局联系,安排好参会人数。

(六)遵守纪律。参会人员要提前入场签到,遵守会场纪律和秩序,不准早退。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将负责人及培训联络员名单于3月13日上午10时前报市局教育培训处和市局对口业务处室,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动员会议暨第1期参训人员名单。

联系人:王英东

邮箱:ts5906685@126.com

联系电话:5906687

附件:1.唐山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安排表

2.执法视频培训联络员信息表

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全国安全

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1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动员会议暨举办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3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座谈讨论、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请各市安监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县(市、区)安监局做好参训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数量和培训效果。
  同时,请各市安监局按照有关要求,于3月1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动员会议暨第1期参训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少军  0311-87803110
  安庆伟  0311-87803075
  张  皓  0311-87803109(含传真)
  电子邮箱:hbajzmdjt@126.com <mailto:hbajzmdjt@126.com>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关于做好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动员会议暨举办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3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培训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和授课方式
  从动员会议暨3月14日第1期视频讲座开始,到4月10日结束,总局计划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分法律法规、煤矿等行业领域共举办10期执法视频培训。每期1天(其中,上午视频讲座学习3学时,下午研讨与交流2学时,开卷考试1.5学时)。授课方式采取总局视频集中授课和省、市两级分别集中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培训主题、举办时间、参加人员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安监局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安全监管监察的干部;同时各市还要根据每期的培训内容和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应专题的视频培训。
  其中省、市、县三级安监局、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安全监管监察的干部、分管安全执法和培训的负责同志,负责安全执法和培训的业务处(科)室全体同志参加3月14日动员会议和第1期视频培训。
  三、培训场地
  (一)省级分会场:省局六楼视频会议室。
  (二)市级分会场:各设区市安监局(包括定州、辛集市安监局)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市、县、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在市级安监局参加视频培训;
  (三)县级分会场:已开通视频的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本单位、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安全监管监察的干部和所属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参加视频培训。
  四、视频培训分工安排
  省局由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应的每期视频培训,人事培训处、规划科技处配合,具体分工为:
  第一期由政策法规处负责;
  第二期由煤炭安全监察处负责;
  第三期由安全监管二处负责;
  第四期由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负责;
  第五期由安全监管三处负责;
  第六期由安全监管四处负责;
  第七期由职业安全健康处负责;
  第八期由安全监管三处负责;
  第九期由安全监管一处负责;
  第十期由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负责。
  省局人事培训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科技处做好视频培训技术保障,省局牵头处室负责相关专业培训的参训人员组织、会场秩序、讨论交流和考试阅卷工作,省局各相关牵头处室和各市、县安监局要根据培训内容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讨论交流和考试阅卷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局有关处室和市、县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视频培训工作,认真部署。此次视频培训工作,由刘春增副局长负责,人事培训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相关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安监局都要安排1名局领导和专人负责,各相关牵头业务处室和各市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也要明确1名培训联系员,并将负责人及培训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3月13日前报省局人事培训处,同时报省局对口业务处室。
  (二)认真组织。省局各相关处室和各市、县安监局要合理解决好工学矛盾,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期、分类参加培训,做好培训考勤和记录,并记入干部年度培训档案,未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课,确保全员参训。另外,视频培训课程课件和试卷由总局于培训前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各地要及时下载印刷,发放至参训人员手中。
  (三)及时总结。省局各相关处室和各市、县安监局要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和开卷考试,试卷分别由省、市、县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阅卷,每期培训结束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主持人、参加人数、考试成绩、研讨交流情况、问题、意见建议等,同时报送参加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考试成绩等),县级安监局向市级安监局报送,省局相关处室和市级安监局向省局人事培训处报送,省局人事培训处汇总整理后向总局人事司(宣教办)报送。
  (四)强化监督。在每期培训举办期间,省局将通过视频监控检查各市、县参训情况,并选取不少于一个市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将点名通报批评。
  (五)加强保障。各市负责所辖县(市、区)视频会议技术保障工作,并在会议前一天16:00与省局进行视频会议联调,会议当天8:00前开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河北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安排表
  2.执法视频培训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列表:
1:附件1.docx
2: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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