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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 11:12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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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唐安监管宣教〔2017〕9号

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媒体、立体化、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周雁军

副组长:杨俊利、王永斌、刘亚新

成员:刘俊民、全无难、秦国震、李毅松、荣媛媛、郑宇、王国生、高金英、关一、王英东、张永生、张晓静、安树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处。办公室主任王永斌,成员刘俊民、刘凯文、张国明、吴焕磊、晁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局党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研究审定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考核等工作。

4.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5.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各成员具体负责所在处室的宣传教育工作。

2.及时报送本处(室)的工作动态、新闻信息,提前报送重要会议、督导检查活动等相关信息。

3.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活动。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局宣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合协调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制度。

2.建立畅通安全生产专业报刊、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渠道,打造全媒体宣传教育格局。

3.实施、整合深化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活动新模式。

4.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定期组织交流会,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新闻。

5.负责报道发布全市安监系统的新闻信息。

6.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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