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培训考核细则
|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考核办法 |
得分 |
| 一、
组织 领导 与 制度 建设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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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促进安全培训责任的落实。 |
4 |
制定实施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时,将安全培训责任纳入其中。设区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未制定相关文件的,扣4分;发现有关部门或乡镇未落实相关文件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 |
查阅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印发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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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 |
3 |
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启动安全培训“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扣0.5-2分;未落实安全培训“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扣1-2分。 |
查规划文本,查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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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制定落实年度工作指南与计划。 |
8 |
未制定安全培训工作指南或工作计划的,分别扣4分;安全培训工作指南或工作计划未在基层有效贯彻实施的,视情节扣0.5-2分。 |
查阅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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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进一步健全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
5 |
制定落实安全培训目标管理、暗查抽考、挂牌督办、通报公告、责任倒查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等六项制度。未制定六项制度的,每缺失一项扣0.5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扣1-3分。 |
抽查安全培训、考试机构,查阅印发五项制度的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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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 培训 基层 基础 工作
(45分) |
5、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保障体系 |
5 |
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指导、监督企业制定实施安全培训“七落实,七到位”工作制度。各级安监部门未安排部署的,扣5分;企业未制定实施“七落实,七到位”制度的,每发现一家视情节扣0.5-1分。 |
依照省安全监管局冀安监管人[2015]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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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全面推进企业三级安全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
15 |
指导、监督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培训,并按规定考核合格;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展三级安全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推选优秀教师参加全省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发现“三项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无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未按规定推选教师参加讲课大赛的,扣1-3分。 |
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贯彻落实“冀安监管人[2015]54号、72号、73号”等有关文件情况,抽查企业安全培训情况,查阅教师参赛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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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推进安全培训考试机构及实操考点建设,完善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 |
15 |
按照全省规划布局和目标任务,完成市级考试中心、县级考试点和实操考点建设,建成全省互联互通的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未完成市级考试中心建设的,扣5分,未完成考试点、实操考点建设任务的,每少完成1个扣2分;未实现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扣1-3分。 |
现场查看考试机构、实操考试点和信息管理平台,查阅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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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加强安全培训宣传报道工作。 |
10 |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一篇报道,记2分;在省级媒体发表一篇报道,记1分;在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发表一篇报道,记0.5分。本项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
查阅核实报道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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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全 培训 监督 检查
(35分) |
19、将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法定执法计划。 |
10 |
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安全培训年度执法计划和专项督查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法定执法计划。未制定或未将其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的,扣5分;发现基层安监部门未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的,发现一处扣1分。 |
查阅各级安监部门年度安全培训执法计划制定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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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加大日常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 |
20 |
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及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培训过程监管,落实“双六双十监督检查法。未制定落实培训过程监督检查方案的,扣2-4分;未落实执法检查计划或专项检查计划的,扣4-8分。 |
查阅安全培训过程监督检查方案,检查有关执法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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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各级安监部门安全培训工作人员高效廉洁,遵纪守法。 |
5 |
各级安监部门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发现一起扣1分;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案件扣2分。 |
通过各级纪委、司法等部门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查阅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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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安全培训考核是全省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之一,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底根据省安监局设定的安全培训考核分值按比例计入综合考核中。
2、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分为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两部分,半年考核结果以20%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年终考核结果以8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数。
3、各单项扣分,扣完单项设定的分数为止,不出现负数。
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的考核结果分别统计,单独排序
主办单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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