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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 15:43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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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市属以上企业: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5〕4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督导汇总,真正把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当成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积极组织全社会文艺骨干创作优秀文化作品,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发挥文艺创作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要认真收集,按时上报,市安委办负责全市作品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安委办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作品汇总上报,工会组织及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作品汇总上报,市属以上企业作品直接报市安委办。各单位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 系 人:刘俊民
联系电话:0315-5909022,13315503350
电子邮箱: 2456177274@qq.com
通信地址:唐山市西山道3号6号楼616室
邮    编:063000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  北  省  总  工  会
文件
 
冀安监管办〔2015〕40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总工会
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
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发挥文艺创作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局宣教〔201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安全文化创新,抓好安全文艺创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文化氛围和环境,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名称
    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三)活动组委会:成立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宣教中心,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活动方式、内容和安排
    (一)活动方式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组委会对征集的优秀作品组织专家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
    (二)活动内容
    1.本次活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用新创作出的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创作内容要从诠释安全理念入手,多层面、多视角表达党和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安全诉求和价值取向,弘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3.作品类型主要采用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摄影、公益广告等文学艺术形式。
    (三)活动安排
    2015年3月—7月底,各有关单位组织作品创作。
    2015年8月10日前,将初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组织作品评审。
    2015年9月,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2015年10月,发布活动情况信息,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推介,让一批新创作的优秀安全文艺作品广泛传播。
    五、具体要求
    (一)各类作品要在创意、创新上下功夫搞好创作,要贴近基层、企业,贴近群众,汲取创作营养,激发创作活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
    (二)对各类作品要求如下:
    1.文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特写,诗歌(歌词),主题鲜明,文笔优美,生动感人,字数(行数)不限。
    2.歌曲:要有凝练、通俗的歌词和优美、流畅的旋律,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欣赏性,易于传唱。独唱、重唱、表演唱均可。
    3.舞蹈:新创作的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不超过16人),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4.曲艺:包括各类说唱艺术,时间限在8分钟以内。
    5.小品:包括短剧,寓教于乐,耐人回味,时间限在10分钟以内。
    6.摄影:包括记录摄影和艺术摄影。
    (1)记录摄影:包括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在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的前提下,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此类摄影可以是单张或者组照(不超过8张)。
    (2)艺术摄影:包括直接呈现和创意观念两类。
    直接呈现类:以直接拍摄客观场景为艺术创作手段,表现拍摄者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
    创意观念类:在艺术摄影创作中通过前期对场景的摆布营造或后期对画面的编辑加工,表达艺术创意或创作观念。
    7.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作品要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培养安全意识、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
    (1)视频类:适合各级电视台播放,以DVD数据光盘方式存储。片长不超过1分钟,并剪辑成30秒、15秒、5秒成片各一版,高清、标清各一版。
    (2)音频类:适合各级电台播放,片长不超过1分钟,并剪辑成30秒、15秒、5秒成片各一版。
    (三)报送的作品须是2010至2015年以来创作或改编的原创作品,版权清晰,无著作权纠纷,一律报送电子版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学类作品:Word格式。
    2.舞蹈、曲艺、小品类作品:视频文件MPEG格式。
    3.歌曲类作品:音频文件WAV格式或视频文件MPEG格式。
    4.摄影类作品:图像文件JPG格式,不小于6M;来稿时需注明“(1)记录摄影类”和“(2)艺术摄影类”。
    5.公益广告:来搞时需注明“(1)公益广告视频类”和“(2)公益广告音频类”。
    电子版文件载体要求:数据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
     六、评奖及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摄影、公益广告,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奖励办法:对金、银、铜奖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适当奖励;对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七、报送办法和截止时间
    (一)报送办法: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对作品初评后统一报送。原则上每个单位报送作品每类不超过5个。
    (二)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三)报送地点:全省安全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18号,省安全监管局宣教中心
    邮  编:050081            电子邮箱: hbajxjzx@163.com
    联系人:田宗志  郭晓光    电    话:0311—87805050
 
    附件: 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河北省安全监管局    河北省总工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全省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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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如发生著作权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参  赛资格。
2.主办方对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享有出版、发表、宣传等权利。
3.请自留底稿,所有报送作品恕不退回。
4.请将此登记表连同报送作品,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送省安监局宣教中心。电子邮箱:: hbajxjzx@163.com;电话:0311—878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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