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预算公开
公开目录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附表1-9(见附件)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附表7: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官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9.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吧,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1.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校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纳入预算管理的核算单位共一个,名称为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拨款。内设机构为:1.办公室、2.政策法规处、3.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处、4.安全监督管理一处、5.安全监督管理二处、6.安全监督管理三处、7.职业卫生和工贸行业监督管理处、8.综合处、9.监察一处、10.监察二处、11.监察三处、12.监察四处、13.监察五处、14.教育培训处(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收入2193.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支出219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4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54.4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40.06万元及专项公用经费598.94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与2017年相比,2018年我局收支总预算增加3.48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与2017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9.96万元,其中,通信费补贴增加48.28万元,公务接待增加了0.9万元,其他经费均略有减少。
四、财政拨款“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8.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2.7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6.3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车辆购置费。
一是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共计增加4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增加了0.9万元,原因是提取比例增加;培训费增加39.36万元,原因依据冀安办【2017】29号《2017-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支付2017年已完成全市乡镇(街道)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经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我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风险防控水平、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持续好转。
注:我局无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作活动。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 |||||||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职责活动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对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考核 |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意见》要求,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考核,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本级与抽查下级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相结合,增加日常考核权重,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对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
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 节后复产复工验收 | 1、消除生产建设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2、严格停产企业复产复工验收。 | 对春节期间未实施停产停工的地下矿山检查及复产复工验收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1、以动态风险辨识管理、教育培训、奖惩制度落实为重点,推进“双控”机制规范运行。2、力争到年底初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由被动的隐患排查向主动的风险管理的转变,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进一步完善A、B级风险登记台账,按照省局统一规范标准制定推进“双控”机制规范运行工作方案,确定1-2家“双清单”示范企业; | 2家 | 1家 | 0 | 0 | |
市局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关要求。 | 30家 | 25家 | 20家 | 10家 | |||
隐患排查治理“专家会诊”和专项整治 | 1、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提升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规范标准化的创建运行,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 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家会诊”,重点排查范围是生产运行的地下和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重点排查内容是: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提升系统、采空区调查治理;露天矿山的上山道路、高陡边坡;选矿厂皮带、破碎等设备管理;6月底前完成整改情况的复查工作。 | 100% | ≥90% | ≥80% | <80% | |
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和头顶库治理 | 1、排查治理运行尾矿库和存在影响的地下露天矿山隐患,确保安全度汛。2、加强停产尾矿库巡视检查,确保停产到位、停产安全。3、确保全市汛期不溃一坝、不淹一井、不死一人。4、不断提升“头顶库”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头顶库”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头顶库”的安全保障能力。 | 3、6月底之前,对全市所有尾矿库和受水害影响的地下和露天矿山检查一遍,落实隐患整改。 | 100% | ≥90% | ≥80% | <80% | |
6、7月中旬之前,督导迁安市正方圆铁矿尾矿库完成治理工作。 | 完成 |
| 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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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标准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 增加1家一级标准化企业,增加1-2家二级标准化企业,所有生产企业达到三家标准化等级要求。 | 1、4月底前,对市属以上企业及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下达标准化创建和诚信等级建设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市属有关企业上报创建企业名单。 | 100% | ≥90% | ≥80% | <80% | |
2、6月底前,对确定创建一级、二级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 | |||||||
3、10月底前,完成创建企业的标准化考评和诚信等级评定。 | |||||||
4、12月底前,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诚信等级评定的企业予以公示、公告。 | |||||||
标准化创建、复评、提质升级及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推进工作 | 完成省达任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升级;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 对《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冀安监管办[2016]180号)进行宣贯,并积极按照新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 60家 | 55家 | 50家 | 40家 | |
重点时期检查 | 对政治敏感期、传统节日期及季节敏感期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的强化督导,有效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作业危险性较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控。 | 1、“两节”、“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及大型商贸场所的市属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县(市)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 | 100% | ≥90% | ≥80% | <80% | |
2、“暑汛期”、“秋冬交替期”等重点时期,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市属以上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导县(市)区局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普查100%。 | 100% | ≥90% | ≥80% | <80% | |||
组织活动开展,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实现经验交流 | 电力生产企业互查。 | 7月份,组织13家电力生产企业进行互查。 | 100% | ≥90% | ≥80% | <80% | |
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 通过对重点危化和烟花爆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企业隐患排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 1、第一季度,检查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县(市)区至少35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 100% | ≥90% | ≥80% | <80% | |
2、3-6月份,对乐亭县、南堡开发区3家涉氯、涉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一次。 | 3家 | 2家 | 1家 | 未检查 | |||
3、7-8月份,对3家石油储存库全面检查一次。 | 3家 | 2家 | 1家 | 未检查 | |||
4、第三、四季度,分别检查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6家 | 5家 | 4家 | 未检查 | |||
5、9-12月份,对6家重点危化生产企业检查一次。 | 6家 | 5家 | 4家 | 未检查 | |||
开展外委施工、检维修作业和停产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 杜绝在外委施工、检维修和停产监管过程中发生事故。 | 4-12月份,每月抽查1个县区,抽查1-2家相关企业。 | 100% | ≥90% | ≥80% | <80% | |
强化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 | 强化重点时期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确保重点时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 1、“两节”、“两会”期间强化督导检查,督导10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 | 100% | ≥90% | ≥80% | <80% | |
2、暑期、汛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导6家危险化学品单位。 | 6家 | 5家 | 4家 | 未督导 | |||
3、制定冬季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督导3家危险化学品单位。 | 3家 | 2家 | 1家 | 未督导 | |||
4、十九大期间,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稳定,督导3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 | 3家 | 2家 | 1家 | 未督导 | |||
加强停产(停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 | 对全市5家停产地方煤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督导冀东古冶矿业公司做好整合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 1、每月对冀东古冶矿业公司下井人数、通风排水等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 12次 | 11次 | 10次 | 低于10次 | |
2、每月对5家停产煤矿巡查2遍。 | 24遍 | 22遍 | 20遍 | 低于20遍 | |||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 确保实现生产煤矿9家评分全部达一级。 | 6月份、12月份,联合开滦集团,聘请10名专家,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对9家开滦所属生产煤矿进行半年、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完成情况。 | 9家 | 8家 | 7家 | 低于7家 | |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 督导各煤矿企业对已辨识分类分级的安全风险、危险源和台账进行管理,完善各项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全面推进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有效运行。 | 按照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检查表,对9家开滦所属生产煤矿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完成情况。 | 9家 | 8家 | 7家 | 低于7家 |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 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9家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对煤矿瓦斯、水害进行全面排查。 | 聘请专家每季度组织开展检查,每矿5天(含复查),全年9家矿井检查一遍。 | 9家 | 8家 | 7家 | 低于7家 | |
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 救护队管理 | 按《救护队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救护队的监督检查及督导帮扶力度,确保救护队伍水平不降低、不滑坡,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每季度对我市3家救护队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汇总。 | 1、每季度对救护队标准化建设进行一次检查。 | 100% | ≥90% | ≥80% | <80% |
2、每季度对拨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 100% | ≥90% | ≥80% | <80% | |||
应急演练 | 制定演练方案,并按计划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按照市局演练模式加强桌面推演。 | 1、督促各县(市)区年内完成一次应急预案桌面推演。 | 完成 |
| 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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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份,举办全市应急救援比武演练(3月底前制定完成比武演练方案、5月底前印发比武通知,完成准备工作)。 | 完成 |
| 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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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对2家市属以上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一次督导。 | 100% | ≥90% | ≥80% | <80% | |||
安全生产政务管理 | 规范执法案卷,强化执法监督 | 提高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水平。 | 适时对我局和县市区局行政处罚案卷、事故调查报告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归档审查。 | 100% | ≥90% | ≥80% | <80% |
强化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 督促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规范我市技术服务市场。 | 研究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及检查标准。组织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承诺。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并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 100% | ≥90% | ≥80% | <80%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24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所属项目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政府采购金额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总计 | 资金来源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 其他来源收入安排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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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4 |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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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1020299 | 其他交换设备 | H3CS1526 | 台 | 1000 | 4 | 0.40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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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201 | 复印机 | 惠普1106 | 台 | 1000 | 3 | 0.3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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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10399 | 其他安全设备 | 山特 | 台 | 12000 | 1 | 1.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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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6180203 | 空调机 | 格力KFR-26GW | 台 | 3000 | 3 | 0.90 |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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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204 | 多功能一体机 | 佳能MF4752 | 台 | 1800 | 3 | 0.54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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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扬天 | 台 | 4500 | 4 | 1.8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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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2 | 网络运行租赁维护费 | 专项公用 | C0499 | 其他租赁服务 | 条 | 个 | 45000 | 1 | 4.5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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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2 |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 专项公用 | C99 | 其他服务 | 年 | 个 | 50000 | 1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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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150601 | 执法装备购置费 | 专项公用 | A0202050105 | 特殊照相机 | dsj-kt9 | 台 | 3800 | 20 | 7.60 | 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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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总额为2006.0921万元,其中汽车12辆,资产额为280.5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725.572万元。
备注:
1.唐山市安全监管局办公用房为政府统一分配,所有权为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唐山市安全监管局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3.2018年,拟购置的国有资产总额为12.74万元,为计算机设备、打印机、空调、执法装备等,已列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具体情况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因公出国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资产情况表中办公用房为政府分配产权不属于我局所有,因此相关表格数据为零;无大项目预算绩效指标。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主办单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