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
一是锚定目标,推进更有序。精准聚焦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中涉及我局的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发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处室,同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调度全局工作开展。
二是细化措施,落实接地气。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本着“看得见、摸得着”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从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改进涉企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细化了22项操作性强的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三是聚焦问题,工作显实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自3月24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不当执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不规范执法问题,积极组织矿山、危化、冶金、机械等五大行业领域共17家企业召开了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