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河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印发通知,揭晓“法治三个十”推选结果,《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网络投票第一名的成绩正式入选河北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2021年3月31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唐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次重大创新。作为我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法规,它的出台填补了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空白,发挥了立法“试验田”的作用。《条例》制定过程中,唐山市应急管理局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总结,力求突破创新。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作为基本原则。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方针和“党委领导”写入立法,真正实现了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向立法原则和具体实践的转变。二是固化经验成果,将唐山多年抗震救灾的宝贵经验和制度成果上升为具体规定。认真总结了唐山40多年来形成的一系列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宝贵经验和制度成果,将其以立法的形式上升为地方法规,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法调研问题出发确定点内容。紧紧围绕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调研,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并纳入立法内容。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用切合实际的亮点内容打造唐山特色。着力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形成了加强域外援助、扶持应急产业、关注灾民心理、完善新闻发布、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抗灾能力六大亮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