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至3月10日,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导检查组到唐山市督导检查滦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试点工作,唐山市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张宝才,市普查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艳军,滦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雪峰陪同督导检查。
由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三部门组成的省联合督导检查组,听取了滦州市普查办及部分重点单位工作汇报,查看了滦州市普查试点工作成果,并就滦州市下步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试点县(市)务必在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前提下于四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要落实普查责任,做到责任可追溯;要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做到可查,可看,可复制,可借鉴。
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唐山市普查办立即组织滦州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督导检查组检查指导意见,认真查摆前期普查工作存在问题,对照省督导检查组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做好下步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为全市乃至全省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