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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45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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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其中数据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五号6号办公楼 电话:59066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门户网站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760条,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45条,其中包括2022年财务决算、2023年综合预算说明和“三公”经费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应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做好基础栏目的更新维护,新增设了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增大动态新闻类栏目内容推送力度,方便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网站、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和后台管理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完整。信息发布严格落实相关报批流程和审核手续,所发布内容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发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务公开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部分信息内容存在错字漏字和表述不准确的问题,我局2023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和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快信息更新频率,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及新闻信息;二是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信息发布形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持续丰富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便利性和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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