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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5-09 09:39     来源: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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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有关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


1.制定全事项容缺审查目录清单。通过多种途径告知企业申请材料,明确专人对接,保障程序合规、办理高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容缺审查清单,在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实施前置服务、预先审核,加快审批进程。(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预案管理和救灾物资处、矿山监管处、危化监管处、冶金建材处、五行业监管处)

2.开展证书到期提醒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在“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复审或者换证届满前3个月,向企业所属员工进行延期、复审、换证提醒提示,避免因证书过期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断档”。(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

3.非“两重点一重大”化工项目实行即报即审。优化材料报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加强同其他部门交流沟通,确保联合审查及时组织。拓宽联合审查组织形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集中组织审查时,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开展网上审查,保障审核进度。(责任处室:危化监管处)

4.执法检查实施信息化登记备案。建立执法检查登记台账,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A级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且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责任处室:综合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5.优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一般企业执法检查严格实行“双随机”,强化内部执法处(科、队)联合抽查力度,扩大外部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覆盖面,减轻企业迎查负担。(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6.实行行政执法照单检查。制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执法检查表单,实行照单检查、照单执法,防止任性执法。(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7.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推进“执法+普法”,执法过程中向企业讲清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讲准法律法规适用的“法理”、讲明自由裁量标准使用的“道理”、讲透陈述申辩意见采纳的“情理”,并通过文字、音像的方式进行记录。(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8.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亮证执法。推进精准化执法,一企一策制定检查方案。大力推进文明执法,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纳入信息化系统,并严格落实。(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9.实施执法检查预先告知制度。对纳入执法计划的企业,落实执法告知制度,引导企业自查自纠。(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0.坚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严格落实《唐山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对属于免罚清单范畴的,依程序免罚到位。对企业自查发现正在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在处罚执行中,企业确有困难或合理要求的,依法予以暂缓或分期执行,体现执法温度。(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1.严厉打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为诚信守法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提高违法企业成本,严肃查处重大隐患、严重问题,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严重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2.强化网上巡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干扰,逐步提升非现场执法比重。分行业制定非现场监管执法和网上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具体内容及处置方式。安排专人开展日巡查,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责任处室:综合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3.组织开展企业“安全会诊”。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会诊”和“安全帮扶”,实施精准化安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综合协调处)

14.实施行政执法案件10日内全覆盖回访。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完毕后10日内逐一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5.实施涉企政策公布时同步解读。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并同步详细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推进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和信息化处、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

16.实施特种作业操作证“就近办”“1日办”。配合省厅在各地配置自助制证设备,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就近自助打印有效证件,方便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就近办”。(责任处室:教育培训处)

17.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推送入驻邀请,发放入驻公告、培训入驻流程,引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方便企业网上比对、网上选择,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公平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教育培训处)

18.帮扶失信企业加快信用修复。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届满的企业,提前7天告知企业按要求准备材料;对“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的企业,提前30天向属地发提示函,提醒尽快摸排企业整改情况并及时移出。引导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信用唐山”“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等网站进行信用信息修复,帮助企业尽快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处室: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19.培树“整改提升典型单位”。强化“事故整改评估”结果运用,对整改落实到位达到全省一流标准的,可作为“整改提升典型单位”在“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正面形象。(责任处室: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20.实施热线咨询投诉“即时办”。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12345热线处理工作,每天查收交办情况,提高办理效率。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简单诉求当日答复,复杂问题按时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诉求。(责任处室:办公室)

21.召开应急管理部门与监管服务对象季度对话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中心)]

22.对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实施全链条监督。完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抓好廉政教育、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廉政谈话和“三重一大”监督等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整治粗暴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怠政和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处室:机关纪委、各有关处(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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