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整治“小鬼难搪”、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局机关全体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重点聚焦以下13类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
1.办事拖拉、无正当理由超出办结时限的;
2.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细心,该一次性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的;
3.网上审批,网外办件,体外循环的;
4.无法定依据增设前置条件和程序的;
5.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6.乱检查、乱培训、乱摊派、乱收费的;
7.指定或变相指定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的;
8.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侵害群众利益的;
9.态度冷漠粗横,工作推诿扯皮拖拉的;
10.执法检查中滥用职权、执法不严的;
11.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12.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浮躁懒惰,无所作为的;
13.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串岗聊天,贻误工作的。
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在局机关显著位置树立告示牌和举报箱,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开列“小鬼难搪”典型问题清单,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举报内容及途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征集“小鬼难搪”问题线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全体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13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意识,看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沓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上述人员要在5月3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书面汇报材料送局监察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召开整治“小鬼难搪”、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座谈会,广泛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成立检查组,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对2014年以来执法检查和办理过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企业、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搪”案件线索,及时反应,快速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看“小鬼难搪”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优化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各处(室)整改措施、防范机制是否建立和形成等,并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小鬼难搪”问题严重、治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要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处(室)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小鬼难搪”、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于兴维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庞中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二)强化监督检查
开展明查暗访,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主动出击,查找问题;积极融入市纪委“合成单元、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涉及我局的问题线索,确保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查处。
(三)严肃问责处理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在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对“小鬼难搪”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处室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坚持纠建并举
在严肃处理“小鬼难搪”现象的同时,要把长效管理作为第一途径,治标更要治本。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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