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巨灾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实施全域巨灾保险工程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相关问题。
会上,唐山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周雁军介绍了全市实施巨灾保险的目的和工作初衷,重点介绍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建立健全巨灾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系列工作落实情况,公布了全市巨灾保险工程进展情况及全市巨灾保险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的具体保障方案。
唐山市巨灾保险工作亮点在于坚持“三个全覆盖”原则,即自然灾害种类全覆盖、唐山辖区内人口保障全覆盖、财产保障全覆盖。全市巨灾保险聚焦巨灾风险相对集中,工作重点关注人员死亡的抚恤补偿,即对因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员和来唐山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参与救援行动等非常住人员)给予死亡抚恤补偿;关注居民房屋财产损失补偿,即对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导致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居民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指固定于房屋内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倒塌或损坏遭受的损失给予赔付。另外,也加强了应急响应费用损失保障,即对因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产生的需征用人员、物资、场地,救援队伍应急响应期间人员备勤、实施救援行动等,以及人员转移(转移安置人员不含建筑及工业企业负责转移的雇员)、灾后生活救助、住宿安置、善后处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今年2月,唐山市两会将全域巨灾保险确定为2024年民生工程项目。经过严格程序,政府采购合同已于2024年8月31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36个月,标志着全市巨灾保险工程项目正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