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北省第八届(2021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结果宣布展示暨第九届(2022年度)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评为河北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条例》于2021年3月31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法规,填补了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立法的空白,发挥了立法“试验田”作用,对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7章51条,从明确立法原则、健全指挥体系、构建预防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处置、规范恢复重建七个方面提出了唐山方案。《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唐山市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人头对人头”和防汛抗旱“叫应”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历次强降雨天气。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了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全面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的防范能力,出色完成了历次2.0级以上地震的应急处置工作。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大会,防震减灾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组织修订完成市级各类应急预案50件。建成安全生产、森林灭火、防汛抢险、地震与地质灾害、燃气供热电力交通、社会志愿综合救援等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49支、总计47396人。市、县两级共储备各类应急及救灾物资70余种,总价值超3639.4万元。
重大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市累计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83处,面积约844.6万平方米,可安置163万人紧急避险;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1个,全部实现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减灾设施和装备、有宣传教育培训、有减灾档案等内容;正在建设占地37.3亩、建筑面积11500平米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将满足救灾、防疫、防汛抗旱等应急物资的储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