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精心谋划四项举措,精准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三部法律)有关规定。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抓住关键少数,采取集中学习、党委(党组)会议学法等方式组织开展三部法律专题学习,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作用。将三部法律宣传纳入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合理分级分类,科学确定职责。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合理划分县乡执法事权,建立分类名录清单台账,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执法主体”。确立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执法权不得下放乡镇(街道)的分级原则,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明确上级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协同执法、观摩执法等方式统筹实施对下级管辖企业的执法检查,除发现重大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外,原则上交由下级处理,进一步减少执法频次,防止多头、重复执法。
三是依法正确履职,规范处罚实施。明确不得以改代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严肃从重处罚,防止执法“宽松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制度机制,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柔性执法,探索编制《安全生产包容免罚清单》,建立健全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真正做到宽严相济,体现执法温度。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基础建设。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一对一”带教和执法“领头人”制度,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推动先进技术装备、信息化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提升执法检查专业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