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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依据国家、省行政执法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省司法厅及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规范案件来源。《通知》要求,所有执法活动的启动必须明确的案件来源,并有执法计划、双随机计划等作为支撑,同时,检查的内容必须与体现案件来源的计划、方案、材料等相匹配,坚决杜绝无来源的随意执法。

规范“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为实现“部建‘互联网+执法’系统覆盖率100%”的目标,《通知》要求今年起所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全部使用部建“互联网+执法”系统完成

规范文书送达。为满足多样化的送达需求,合法、有效提升文书送达的便利度,明确在送达相关文书时可按照《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特别是拟采用电子送达方式的,必须征得受送达人同意并签署该文书。

规范信息公开。《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确定公开方式,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依法按时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在《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表》中载明具体情况。同时,对公开的信息应当根据信用修复情况及公开期限进行动态调整。

规范案卷编号。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要求,每一起行政执法案件均应根据执法类别分别编写文书顺序号,每一类执法活动均以该类活动启动时使用的首个文书顺序号为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