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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七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果

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效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唐山市采取七项具体措施。

一是将每次执法检查都作为一次教育培训。每次入企执法检查结束后,都组织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意见交流会。传达国家、省、市等各级新政策、新规定等;通报发现的隐患问题,讲解隐患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规定,分析隐患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可能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似隐患问题曾经发生过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到 “既看病又开方”;通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并将好的做法应用到各项工作中来。

二是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同时,也对企业法人和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实际控制人一并实施行政处罚,直接触动实际控制人,牵住“牛鼻子”,引导企业管理层和决策层提高重视程度。另外,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实施合理行政处罚,确保追责到位、不漏一人,达到一起案件触动一片的效果,大力渲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重复性问题重罚机制。对执法检查过的企业登记建档,将检查时间、发现的隐患问题、行政处罚及复查情况等逐一登统。每次执法检查,进行历史对比,逐一对照,加大对企业曾被发现存在过,且又重复出现隐患问题的处罚力度,做到应罚必罚、上限处罚。要将重复性问题重罚机制有关要求向企业通报,让其采取措施,避免隐患问题重复出现而被重罚。

四是将企业举一反三情况作为复查的必要内容之一。每次执法过后,要求企业都必须举一反三,对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其他区域、其他环节、其他部位的自查自纠,并全面整改。同时,将企业举一反三情况作为复查必查内容,如果复查时发现企业仍存在没有整改到位或者重复性出现的隐患问题,继续进行执法。

五是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内部追责。要求企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每项隐患问题,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奖惩制度,逐一实施内部追责,追责落实情况以公司正式文件进行通报,通报至少到企业相关部门,并在办公区域等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且不少于15天。

六是定期剖析通报,对号入座查摆。建立并落实通报制度,至少以季度为周期,定期查摆通报区域性共性问题和个别典型问题,要求所有企业针对性的开展自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典型的执法案例必须进行全域通报,将A企业存在的典型隐患问题通报到每家企业,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对做好当前工作、避免类似隐患问题出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的企业也要进行正面宣传,典型带动,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借鉴。

七是协调联动,构建多级执法新格局。加强与横向处(科、队)室协调合作,资源共享、整合力量对重点工作统一动作;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及乡镇的沟通联系,形成多级协调联动体系,通过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示范引领、互学互促。

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执法检查开展培训教育5000多人次,总结工作亮点100余个,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难题300多件,对50多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期减少重复性隐患问题30%,对10余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市、县、乡镇三级协调联动体系正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