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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作出提示确保节后生产安全

为全面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作出提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认真研判了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形势,出台相应措施,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一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企业组织领导。要求相关企业制定严格的复工复产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要开展全面检查,排查企业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各岗位风险隐患,重点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紧急停车、紧急切断、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三要严格变更管理,确保工艺、设备、材料、化学品、公用工程、生产组织方式、人员和承包商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有关操作规程或施工方案,变更过程安全有序。四要规范作业审批,加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以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确保安全作业。五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意识素养,提高员工的检查消除隐患、处置初期险情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必须全程在厂在岗,严禁安排其他人员顶岗代班,加强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七要严格复工复产程序,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和现场核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到场进行监督核查,经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