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外包工程领域假借资质、非法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唐山市安委办印发的《唐山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等法规文件要求,唐山市应急局不断深化整治,切实加强了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报备管理。唐山市应急局要求发包单位严格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施工资质、人员装备及必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的审查,并在发包工程前必须向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实施报备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要求承包单位配齐配足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出具承包单位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杜绝项目部假借施工资质、搭建草台班子承揽外包工程情况的发生。要求在唐承包采掘工程项目3个以上及承揽中型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唐设立有固定办公场所、配齐配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办事处,定期对下辖项目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二是规范开工条件,强化现场管理。唐山市应急局要求发包单位将承包单位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外包工程作业人员全员培训;监督承包单位项目部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下井作业的带班管理,强化现场作业管理,每月向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一次采掘施工情况和现状图纸。要求承包单位每半年至少对在唐作业项目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在开展安全检查前向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对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对在唐施工项目部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律实施高限处罚,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项目部停止生产施工。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管理考核。将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执法计划,对涉及外包工程的企业逢执法检查必查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发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既对承包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发包单位责任。要求项目部每季度报备一次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通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同比对,严厉查摆打击重点工作人员跨项目部、跨县区兼职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累计开展外委施工专项执法379家次,累计实施经济处罚480.7万元,责令停产停工162家次,约谈外委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单位分管负责人39次,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予以了全市通报,严厉打击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