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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工作安排,2023年11月至12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局党委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这次巡察结果,通过召开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科室讨论会等形式,层层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汇总通报等。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各科(室、中心)和局属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四)建章立制,长效发展。按照“边整改、边完善、边提升”的要求,结合整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不够扎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

(1)针对“2021年至2023年召开会议118次(党委会与行政办公会合并召开),其中71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文件和规定,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等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024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2次。三是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学习内生动力。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全面,部分未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在局党委会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组织相关科室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2024年共5次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狠抓任务落实。印发《唐山市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唐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综合运用专家帮扶指导、督导组包县督查、安全执法检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方式,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6.6万项,实施行政处罚2334万元,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风险,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3)针对“学习研讨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审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交流研讨的主题,确保学习研讨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完善《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研讨,做到学习深入、内容全面、学懂弄通。三是引入专题授课、现场讨论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2024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5次。

(4)针对“与业务工作部署会议混开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理论学习相关政策要求,规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相关学习活动,自2024年2月份起,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业务部署会议严格分开组织。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各项会议、学习规定,严格按制度执行。对《中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0个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2.关于“履职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有短板弱项。‘两委四部’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应急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执法监管不严,应罚未罚、同案不同罚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技术监管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机构建设进程较为缓慢”问题。

(5)针对“唐山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中,相关水利方面的防汛备汛信息采集较少,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的信息量不全面”问题。

一是对应急指挥平台中防汛备汛模块进行认真梳理,对河流、水库等信息进行完善。二是积极与市水利局对接,了解防汛备汛基础信息和分布情况,并在汛期来临前接入雨量站和水位站,实现了对降水情况的实时监测。三是充分发挥市防汛办的组织、协调作用,继续加强与市水利局等部门协作,及时了解雨情、水情,掌握洪涝灾害相关监测预警信息,为防汛备汛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6)针对“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度迟缓,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组织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各相关单位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二是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截止2024年底,完成全市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7)针对“自然灾害救灾方面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争取国债资金2868.26万元,补充森林火灾救援装备1988台(套),规范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装备应用效能发挥。二是充分利用市数据局“智慧唐山”指挥大厅监测摄像头,为现场扑救指挥提供支撑。三是提升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平台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智慧林火”小程序和市自然资源监测系统的作用,稳步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及森林扑灭火效能。

(8)针对“应急预案演练未做到全覆盖。未按规定组织部分自然灾害和专项预案应急演练”问题。

组织市本级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突发地质灾害、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演练。2024年市县两级各类各领域应急预案演练完成784场。

(9)针对“统筹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用力不够,社会救援队伍基本靠自身组织管理,对目前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救援队伍缺少指导”问题。

一是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救援协调系统,加强培训指导。在2024年6月组织开展的全市安全应急救援体能、技能比武竞赛中,增加社会救援力量比武内容。二是鼓励、支持、协调、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在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或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参与应急救援。

(10)针对“市、县应急演练多以领导点评讲话代替应急演练效果评估报告”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应急演练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演练结束后及时报送演练总结评估报告。二是推动建立常态化演练评估机制,把演练评估纳入筹划、准备、实施全过程。三是督促指导各级各类演练,明确要求演练实施单位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演练评估工作。

(11)针对“某些隐患存在同案不同罚”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集中三天时间组织市县41名业务骨干对应急系统2023年下半年181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共发现问题711项,已全部督促整改。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案卷评查情况,组织对全系统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告知前预先法制审核机制,加大对裁量基准适用的审核力度,确保同类企业、相似行为、相同情节处罚相对一致。2024年共审核案件225件,未发现应罚未罚、同案不同罚的问题。三是建立必罚清单,结合目前执法工作实际,分行业梳理常见违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常见必罚事项清单》,共明确必罚事项331项,形成相对统一的必罚标准。

(12)针对“我市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入视频监控效果、网络传输稳定性较差,视频画面存在离线”问题。

一是建立整改问题专项台账,督促相关县(市、区)盯办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全部恢复上线。二是制定巡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每季度对全市危化企业视频监控开展一轮全覆盖巡查,做到无死角、不遗漏。三是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动态掌握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清理一批长期停产企业信息,保证底数准确。四是指派专人开展全天候网络巡查,紧盯外委施工、特殊作业、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3)针对“唐山市安全生产促进中心招录人员未实现集中办公”问题。

一是唐山市安全生产促进中心细化责任分工,成立6个分中心,任命6名分中心负责人。二是对原地震台网中心指挥大厅进行改造,2024年3月20日实现唐山市安全生产促进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办公。三是修订《中共唐山市安全生产促进中心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唐山市安全生产促进中心工作规则》等15个内部管理制度。

3.关于“化解重大风险,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还需提高。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动不够有力;对救灾物资储备重视不够”问题。

(14)针对“我市现有应急避难场所83处,设施老化现象较为普遍,物资储备种类不一,未建立管理维护档案”问题。

一是根据整改要求,唐山市第二中学已购置应急物品,增加物资储备,按时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制定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对公园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整体评估,制定全面科学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三是编制印发《唐山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做到有法可依。

(15)针对“丰润、滦州、玉田、开平、海港、迁西等6个县(市、区)未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印发《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二是与商贸公司签署代储协议,丰富救灾物资储备。针对丰润、滦州、玉田、开平、海港、迁西等6个县(市、区)未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问题,督促指导其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同时采取依靠社会力量、委托商贸公司代储的方式进行有效补充,确保救灾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供得上”。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欠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16)针对“局党委会与行政会议合并召开。局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和行政会议职能划分。二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对每次会议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议题混乱现象。

(17)针对“局党委议事规则不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大宗资产处置均未明确规定资金、资产具体额度”问题。

一是在新修订完善印发的《中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局党委议事有关内容。二是对《唐山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4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大额资金和大宗资产处置的具体额度。

(18)针对“在局党委会、局班子会议上未详实记录与会班子成员表态发言过程;2023年只有会议纪要,没有原始会议记录;内容记录不详细,局党委会多次研究大额资金问题,但未说明大额资金具体用于支出什么事项,无具体事项和研究过程”问题。

一是在新修订的工作规则中对会议制度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相关文件管理,全文保留原始会议记录备查,并详细记录班子成员表态发言过程和内容。二是自2024年2月份开始,在每期局党委会、局务会会议纪要后均附会议预案、原始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内容文字材料,并依据职能划分,由各相关科室加强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规定。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19)针对“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有待加强,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仍发生不廉洁现象”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纪律教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会3次,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是梳理廉政风险点,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管控和监督。机关纪委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台账化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6.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风险漏洞。局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所属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20)针对“存在以拨代支、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对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支持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部分运营经费的请示>的意见》文件要求,拨付200万元资金支持金厂峪矿业公司等三个救护队装备更新、维护、队员培训和训练。二是督促三支救护队严格按照救援协议列支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开滦集团矿山救护大队救援运营经费滚存余额140多万元,在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下,开滦集团矿山救护大队2024年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开展队员复训,该项结存经费已全部列支完成。三是河北金厂峪矿业公司等三个救护队已严格按照救援协议列支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救援经费使用说明。

(21)针对“租车费用逐年增加”问题。

一是对4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二是统筹安排修车和租车费用,合理调配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对所有公务车辆进行检修,排除故障,确保所有公务车状况良好,随时可用;根据用车需求合理安排司机轮休,待所有公务车安排完毕再租用车辆;从严审核用车申请,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能合并用车的则合并用车,非必要不租车。三是统筹调度安排司机,平均每人2辆车轮换使用,所有车辆使用频率大致相当,确保不出现部分闲置另一部分频繁使用的情况。

(22)针对“下属事业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用福利费发放个人物品、未在社会化租赁定点采购单位租赁车辆、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唐山市关于福利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发生。二是加强报销审核,报销各项支出所附原始凭证除发票、财务拟办事项沟通备案表外,还附能说明此项支出的其他佐证材料。三是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福利费支出范围进行使用,加强对福利费发放的监管。四是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梳理,实行由财务科管理总账及明细账,各科室指定专人管理实物的办法,建立健全管理账卡,保管使用落实到专人。每年年终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关于“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关于“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得不够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深入”问题。

(23)针对“2022年一把手未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023年以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代替党建工作要点”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二是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确保警示到位、提醒到位。三是根据市直工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

(24)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少,三年来所办案件基本是上级纪委和巡察办线索,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招投标比选全过程执法检查监督较少”问题。

一是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绝不手软,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每年至少完成1起立案线索的查办工作。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特别是国债项目和省、市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三是紧盯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和比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8.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仍需提升。局党委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25)针对“干部职数空缺较多”问题。

一是对局机关已经具备副科级干部选拔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确定符合晋升人选。二是制定《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步方案》,选拔产生6名副科级干部。目前,全局实配副科级干部13名,空缺12名,空缺率降低到50%以下。

(26)针对“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调研,了解基层应急人员的能力素质,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且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力量储备。三是充分利用四级联考、公开选调、向上交流等有效途径,吸纳更多更年轻的新生力量加入应急队伍。

(27)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在同一科室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干部个人工作特长,为干部轮岗做好准备。二是震害防御科和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依程序对两名同志进行调任。

(28)针对“个别干部民主推荐得票率较低”问题。

一是加强年度考核的组织力度,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志进行公示,使机关全体人员熟知。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任政策法规,做好贯彻落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对所有新提任干部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方法,将民主推荐情况与近年来考察、考核、测评情况,以及日常了解的情况和群众口碑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民主推荐得票率低、群众认可度不高的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29)针对“抽查发现,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存在缺少‘七不列为’等相关材料”问题。

一是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对干部档案管理进行整改。已完成应入未入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并按规定补充完善,将2021年以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中“七不列为”等材料归档。二是对机关全体干部档案资料分期分批认真排查,已完成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第一轮审核,对入团材料、学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缺失等情况查缺补漏,缺失不能补充材料的,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说明和认定。三是已对上述涉及的干部档案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并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报告。

9.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0)针对“2021、2022年没有开展会前学习,局党委书记没有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问题。

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深入开展会前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三是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谈话过程做到全程记录,并规范存档。

(31)针对“未对2022年9月召开的‘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也未在应急系统安排部署”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关于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以党建责任落实推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32)针对“2021、2022年未对各党支部进行年度考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制定基层党组织考核方案,明确考评细则,严格按照方案对党支部进行年度考评,确保考评公开透明。

(33)针对“机关第二党支部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支部22名党员全部评议为优秀”问题。

一是加强全体党员培训,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行学习。二是机关纪委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及时纠正错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有效落实。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相关制度,按照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四)关于“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方面

10.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34)针对“对2020年巡察指出的问题,有的仍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后未长期坚持。如,党委议事规则不明确、应急能力提升还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二是组织专人对2020年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开展回头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责成相关科室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此项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2023年度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工作落实。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在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6672;电子邮箱:tssyjjdw@163.com。


中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