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应急〔2024〕8号)要求,自2024年6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行业领域用工企业要全面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等核验证书真伪。
鼓励用工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通过“12350”“12345”等投诉热线,举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0315-5907777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