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反馈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的通知》要求,我市按照评选表彰正式推荐程序要求,组织征求了公安部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滦州市应急管理局、丰南区应急管理局、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局。
先进工作者:
1.孙凤河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副县级)
2.关 一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正科级)
3.时旭亮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正科级)
4.温廷坤 滦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正科级)
5.金星国 唐山市古冶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正科级)
6.孙 伟 唐山市丰润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正科级)
7.张兆勇 唐山市路北区祥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兼应急办主任(乡镇)
8.屈志强 唐山市路南区广场街道应急办主任(乡镇)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不含节假日)期间,以电话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90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