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坚决遏制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冲击下生产安全事故反弹 势头,国务院安委会认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和近年来应 对新情况的管用措施,提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措 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一、请各级各部门各企事 业单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附后式样,安排印制《措施》挂图,按照 政府组织、部门督办、企业落实的原则,在 5 月 10 日前全部悬挂到 位,确保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无遗漏。二、各级各部门 各企业要将《措施》张贴在醒目位置和人流量大的主要通道,并严格 按照要求,抓紧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三、各级各部门要加大 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企 业抓好贯彻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把规定落实落细;市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和综 合监管督查,组织对各级政府、重要部门、重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检 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