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确保非煤矿山持续安全稳定,近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工复产验收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了应纳入复工复产验收的企业范围,确定了验收检查准备、全面自查、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强化整改监管、全面执法检查等7项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明确了安全管理共性内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5个方面60项复工复产验收和专项检查标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验收把关,坚决防止以各种名义逃避复产验收引发事故。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节前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关键时段的停工停产、复工复产和生产施工的安全。要全面摸清全市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底数,做到应纳入复工复产验收范围尽纳入,严防虚报节期生产施工状况、逃避复工复产验收情况发生。要严格验收程序,提前印发安全提示,将验收检查标准要求转发企业,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改和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和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监督检查,对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组织生产施工期间自查自改不认真,在部门验收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否决项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或责令停工停产。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