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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属及以上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21〕137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唐山市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谋划,成立专班,明确任务,有序推进,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确保宣讲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唐山市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21〕137号)安排,结合我市矿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政策法规、讲责任落实、讲灾害治理,推动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活动安排

(一)宣讲对象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以下简称“关键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时间安排

宣讲教育活动即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三)宣讲内容

一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深入宣讲安全发展理念,讲清讲透“两个至上”的价值导向,讲清“红线意识”的政治要求,讲清“两件大事”的辩证关系、“两个根本”的目标要求,讲清必须坚守的安全底线,推动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三是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法规。1.深入宣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2.深入宣讲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推动企业立足“两个根本”,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根源性、系统性问题。

四是责任落实。突出“关键人”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重点解读《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矿山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专业细则,讲清安全管理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脑入心;讲“双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上级公司的责任及技术管理等方面要求,特别是“三超”的风险和“三违”的危害;矿山整合技改、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强化特殊时期、关键节点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

五是灾害治理。本地区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特别是以有毒有害气体、冲击地压、水、火、顶板、边坡、尾矿库排洪、溃坝等重大风险防范管控为重点,引导企业树立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推广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先进技术和成熟管理经验;分析剖析典型事故,认真分析本地区近年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讲解矿山“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新成果,推动矿山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形式

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贯、年度工作要点、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等工作,积极运用集中宣讲和座谈宣讲两种方式,统筹做好宣讲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宣讲行动。要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等机会,有针对性的设置专题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进行主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是结合安全监管开展宣讲行动。主动把宣讲活动融入到矿上安全监管工作中,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安全培训中,要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讲教育行动,重点宣讲矿山法律法规、责任落实、灾害治理、警示教育等内容。

三是统筹好宣讲教育活动和督导执法行动。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督导组负责同志要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宣讲教育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唐山市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于兴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艳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秦国震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小兵市应急管理局监察一处处长

张桐友市应急管理局监察四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矿山宣讲活动办公室,设置在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部署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宣讲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办公室职责:分行业策划编写宣讲教育活动提纲,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全市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11月中旬)

各有关县(市)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宣讲教育对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场次和参培人员等内容,确保宣讲教育活动扎实推进。

(二)宣讲教育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市应急局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由矿山分管负责同志向矿山企业“关键人”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授课,并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涉矿重点县(市)的矿山企业“关键人”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落实和灾害治理等方面的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应急局未组织开展授课的县(市)区,各有关县(市)区局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内矿山企业的“关键人”进行授课,各有关监管科室执法队伍要结合矿山日常监管工作、安全培训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宣讲教育活动,确保对方案要求的宣讲对象实现全覆盖。煤矿企业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授课活动由市应急局会同开滦集团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培训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1日)

及时对宣讲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并对进一步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逐级上报宣讲教育活动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成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要以提升企业“关键人”的安全知识、管理能力为重点,周密安排、迅速行动;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推动宣讲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二)注重宣教实效。要明确具体场次和时间安排,参加集中宣讲和教育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确保实现全覆盖;参培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手写学习心得体会,存入本人安全培训档案。要创新宣讲教育形式,积极运用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讨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宣讲教育活动的严谨性、生动性。要加强监督,对参加宣讲教育不积极、结业考试不及格、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关键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市局。要重点关注近几年发生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较多的矿山企业的“关键人”,必要时组织开展“开小灶”培训,确保有效提升矿山企业“关键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积极发现优秀矿山企业“关键人”心得体会文章,充分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制作宣讲教育课程视频,并优选1-2篇心得体会及时报送市局,市局将统一报省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参加优秀课程和文章评选。

请各县(市)区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2021年12月21日前将本地区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总结及优秀心得体会文章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