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各培训机构、市属以上企业:
现将《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支撑保障作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目标: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全民综合安全素质,全力构建教育培训理念更加清晰、制度标准更加完善、基础保障更加牢靠、方式方法更加灵活、考核标准更加严格、教育培训成效更加显著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局面,有效提高全社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全面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训设施配备指南》、《安全培训机构从业条件》、《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规范》、《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规范》等条令条例及规范要求,实现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标准的全覆盖。推行证书电子化,统一全市从业人员证书样式,完善证书信息查询手段。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管体系。推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实名制管理,助力安全培训质量提升。利用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电子信息档案,一人一档。进一步完善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与考试点互联互通的考试远程视频监控工程。实施培训现场实时远程监控系统化管理,对培训授课场所的培训场地、教学授课、学员出勤、现场秩序和课时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和跟踪服务。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手段完善培训监管,促进各培训机构教师认真授课,带班负责人履职尽责。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体系。加强考试机构管理,定期听取各级考试机构工作汇报,加强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人员分工调整前报备制度。加强考试工作研究和考试效果调查工作,减少现场监考人员数量,将人员力量充实到一线调查和后台服务工作中,完善考试网络视频监控体系,所有考试点都要配备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并实现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与考试点实时互联互通,确保考生身份实时识别,考场情况实时监控,考试数据长期保存。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组织开展乡镇应急管理人员取证、换证培训。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安全网络培训,加强专题培训针对性,有效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精细化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各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考官、实操考评员、系统管理员、考务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督导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全培训、考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自3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所有行业企事业单位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网络培训和线下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分行业有重点的组织培训学习,着力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高标准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高危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继续培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实训、考试示范基地,院校和企业。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要求,对新增培训机构和现运行培训机构逐条对照审查,推进动态管理,强化督导检查,依法健全监管机制。支持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培训技术中心,明确标准规范,严格条件评估。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训设备配备指南》(冀应急人〔2019〕14号)的要求,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实物或智能仿真模拟实操培训设备,建立培训计时录像和实名认证签到系统,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安全培训任务。
(六)继续开展特种作业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厅《关于持续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规范操作证获取渠道。要求各县(市)区每月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定期调度,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特种作业证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认真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企业,除倒查假证来源渠道,并从重处罚和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办假证的黑窝点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保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合规操作证上岗。
(七)组织全市安全培训教师比武竞赛活动。为客观评估安全生产培训教学质量和工作情况,真实检验我市安全培训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于6月份组织全市安全培训教师比武竞赛活动。
三、打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流队伍
加强新时期安全培训领域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强化担当,扎实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安全培训工作监管能力和素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等行为,按照“严、细、勤、实、快”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