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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组织《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题学习

2月24日,唐山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学习《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研究全市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将《条例》作为业务培训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培训计划,深入系统理解文件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具体规定,明确工作职责。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文件基本内容,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全力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好市防指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制定或完善本地转移避险工作方案,聚焦“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按照“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度扩面”的原则,突出防汛避险重点地区、重要领域以及地质灾害高风险点位,加强核查排查和监测预警,提升突发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把人员转移避险责任传导落实到基层末梢。三是做好贯彻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对现有规定、预案的清理完善工作,市、县两级成立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落实。